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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维权: 网购七日可退 明星代言担责

   日期:2014-03-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浏览:103    评论:0    
核心提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3月15日起将正式实施。对比修改前后 的条款,新《消法》的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3月15日起将正式实施。对比修改前后 的条款,新《消法》的热点、亮点在哪里?消费者增加了哪些权利?昨天,本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的专家,通过分析我们日常生 活中常见的案例,对法规进行解读。希望市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新《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亮点1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内容】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规还明确了不宜退货的情形。

  【案例】今年初,何小姐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收到货后,何小姐觉得这件衣服的颜色和款式跟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于是便联系上网店店主,要求退货,遭到店主的拒绝。

  【解读】新《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的何小姐有权要求退货。

  【提醒】反悔权的期限是七日内,且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不在此列。

  亮点2

  代言明星为商品问题担责

  【内容】新《消法》强化虚假广告发布者的责任,规定虚假荐言者的责任。

  【案例】2013年9月,消费者反映电视台晚上11点播出了关于治风湿的胶囊广告,由某知名影星代言,查看该产品,只有食准字号,却在宣传疗效功能。

  【解读】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做出相应规定。根据新《消法》,以上案例中播出虚假胶囊广告的电视台、某知名影星应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连带赔偿责任仅仅适用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

  亮点3

  消费者不再深陷举证难

  【内容】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陈小姐在商场促销活动时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可使用不到一个月,电视机便出现了问题。陈小姐拿着发票找到商场,但商场认为电视机是她人为损坏的,不同意免费修理。陈小姐将商场告上了法庭,但最终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解读】“谁主张,谁举证”,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则,消费者在维权时要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由于一些商品和服务技术含量高,消费者维权困难。新 《消法》规定对于一些耐用的、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和服务,在六个月内出现质量瑕疵产生争议的,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消费者维权“举证 难”的问题。

  【提醒】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

  亮点4

  缺陷产品强制召回

  【内容】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案例】日本本田汽车公司此前发布消息,决定在全球召回250多万辆存在点火器隐患的汽车。但本田汽车中国办事处和广州本田表示,中国市场不在召回的范围之内,只是建议中国用户送车到特约维修店检修。

  【解读】原《消法》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应向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新《消法》删除了“严重”这一限制词,明确只要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要立即召回。

  【提醒】此召回规定是针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缺陷产品,并不适应所有不合格商品的处理。

  亮点5

  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内容】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协会可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案例】李先生请朋友去KTV唱歌,自带了两瓶酒。可KTV却不允许自带酒水,并规定如发现擅自饮用自带酒水,将立即没收。李先生认为这属于霸 王条款,便向市消委会投诉。但经调解后,消委会也表示爱莫能助,让李先生到法院起诉。但李先生觉得为了这个事情去打官司太不值得了,只能作罢。

  【解读】对于消费纠纷数额较小的事件,相当多的消费者衡量维权成本后,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维权。新《消法》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上述案例中,根据新《消法》,李先生可以请求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

  【提醒】单一消费事件,消费者只能自行提起民事诉讼。

  亮点6

  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

  【内容】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案例】肖小姐看见超市的化妆品大打折,原价100元一瓶,现在只需40元。她回去使用后发现化妆品已过期3个月。她想找商家理论,但想着也就几十块钱,就放弃了。

  【解读】新《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为明显构成价格欺诈,根据新《消法》,肖小姐可能获得3倍赔偿,由于该数额低于500元,因此肖小姐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

  【提醒】此赔偿原则仅针对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亮点7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内容】新《消法》规定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原则,还规定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案例】张女士因为买房,在房产中介留了个人信息。结果装修、家具等公司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张女士不堪其扰,便找到该中介,要求停止透露个人信息,结果该中介称这是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张女士听了后非常气愤,但却投诉无门

  【解读】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

  【提醒】此规定针对的是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

 
标签: 新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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