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唱双簧,由一人假装丢了钱,另一人假意捡到并拉住行人好意“分钱”,随后“失主”返回寻找钱财要核实钱是否已被存到银行为由,诱使行人拿出银行卡并告知密码证实自己没有捡到钱,再趁行人不备盗走该卡。近日,被告人李振国因盗窃罪被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千。
2013年7月,在武汉市红桥脑科医院附近,余小满骑车经过被害人小芸身边,假装不小心丢了一个装有钱的纸包,刚好被等候在此处的李振国捡起。他打开纸包“发现”里面有钱后恰好碰到小芸走过来,于是跟小芸说别把他捡到钱的事说出去,两人可以偷偷把钱均分了。
“我告诉她说报纸里包有1万多人民币,夹有两千美金,还故意把假钱上的一张真钱露给她看了。”李振国案发后交代说。
就在小芸还没有拿定主意是否要参与分钱时,“失主”余小满驾车返回寻找丢失的纸包,李振国立马将纸包塞到小芸的包里藏了起来。当余小满问起李振国和小芸是否捡到了钱时,李振国否认了,心虚的小芸也跟着说没看到。
余小满表示不信,并怀疑丢失的钱已被他们二人存到银行了,提出要两人交出银行卡去ATM柜员机上查询一下是否有钱进账,没钱进账才能证明他们没有捡到钱。李振国很爽快的把自己的银行卡拿出来并报出了密码,声称尽管查询,并催促小芸也把银行卡拿出来证明清白,小芸只好把卡和密码都交给了余小满。
余小满拿着二人的卡到街上的ATM柜员机假装查询了一下,并记住了小芸的密码。余小满在返回时以确实没有钱进账为由把卡还给小芸,但将卡塞到小芸包里时用障眼法把卡悄悄地抽了回来。余小满走后,李振国约了小芸到太子酒店分钱,自己声称有事要先走。等小芸发现捡来的纸包里是假钱并找不到自己的银行卡后,李振国与余小满早已分三次将其卡内人民币11600元盗取。
2013年8月,李振国等人故伎重演,在江岸区一元路附近窃取了被害人小红银行卡里10900元。
2013年8月11日,李振国被抓捕归案。2014年3月4日,李振国因盗窃罪被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千。
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别轻易外泄银行卡及密码,遇上别人捡到钱要与你平分,可千万要留神,那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