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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即将启动

   日期:2014-09-01     浏览:161    评论:0    
核心提示:记者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8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成立暨首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计

记者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8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成立暨首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及信息系统监理资质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电子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曲维枝担任资质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刘汝林、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王耀光担任副主任。曲维枝主任主持了会议,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

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对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资质认定工作,下设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曲维枝主任指出,资质认定工作对维护信息系统集成和监理市场秩序,保障信息系统项目质量,推动系统集成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资质认定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适应网络信息时代的变化和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电子联合会及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自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工信部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服务意识,坚持资质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做好资质认定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工信部自2014年2月15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四项资质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软〔2014〕79号),相关资质认定工作由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

为保障资质认定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决定设立过渡期,过渡期的首要任务是集中精力完成资质认定暂停期间积压的资质审批和到期资质的换证申报审批等工作。在过渡期内,资质认定工作原则上按工信部颁发的资质有关文件和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涉及到行政审批事项的部分主要由联合会办理。资质认定工作启动后,联合会将启用加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专用章的新证书。

 
标签: 计算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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