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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内假扮神婆孙子诈骗老人26万

   日期:2015-03-03     浏览:15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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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柳北法院今日对一涉嫌诈骗男子宣判,该男子在缓刑期间,伙同他人假扮“神婆”孙子,诈骗一老人26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取消其缓刑部分,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广西玉林人,2011年10月,其伙同四人在柳州市,以迷信方式骗取他人财物26万元。2011年10月20日上午,冯某在柳州街上搭讪李某,并骗取其一同去见“神婆”。随后,冯某扮演“神婆”孙子,并对李某称其家小孩有难。李某听后,相信冯某的话,将家中金钱拿出来拜神消灾。随后,李某被诈骗掉人民币26万元。

2012年8月,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于2012年9月被刑事拘留。2012年10月,其被取保候审,却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被列为网逃人员,2014年8月,冯某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4年11月,柳州市柳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冯某曾因实施诈骗犯罪于2010年7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于2011年1月26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综合案件情况,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标签: 假扮神婆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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