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的胡女士“五一”假期去塞班岛旅游后,收到运营商超过1.6万元天价流量单的事,在媒体曝光后,引起全民热议。虽然此事最后以免单告一段落,但是如此简单的处理方式,不禁让人对类似事件的发生充满顾虑。
事实上,早在2010年,就出现过国内用户在俄罗斯发三条微博花费3900元流量费的事。更有河南姜先生去印尼旅游期间,聊半小时QQ,导致欠费3.4万元。在出国游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的时候,高不见顶的国际漫游费却让人琢磨不透。
问题出在哪儿?错的到底是不是运营商?笔者认为,运营商在类似事件中逃避不了两个“错”。第一是消费提醒不到位。消费者在出国旅游时为了和国内亲友联系,倾向于开通国际漫游,在得知漫游流量费价高的情况下,会有意识地尽可能减少使用。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对于实际使用的流量多不多,到底多多少其实并没有太大概念。因此运营商的消费提醒就显得格外重要。在数据使用到一定的量的时候,告知用户。让用户即使为高价数据流量买单,也买得清清楚楚。
第二是处理问题方式太简单。胡女士1.6万多元的流量费免单,虽然让舆论风口的运营商下了个台阶,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巨额”流量纠纷的问题。免单看起来更像是运营商一种近似逃避的方式。不把事情摊开来,讲清楚说明白,未来类似的纠纷依然会接踵而至。消费者眼里,国际数据漫游费就会始终是个“漫天要价”的糊涂账。
但不可否认,“错”也不全在运营商身上,与国际流量结算的体系有很大关系。国际漫游费是由我国的运营商和海外运营商协商确定的,所收费用中大部分并不会揣到国内的运营商的兜里,而是结算给海外运营商,从利益角度讲,国内运营商卖国际流量只是竞争必选项,并不占多大便宜。
同时,还要注意到,国际漫游费的账单返回给国内运营商需要一定时间,这个时间最短四五天,最长要三十天。因此,运营商不一定能及时掌握消费者的数据使用情况,往往是在消费者回国后,才能给出消费明细,这样才导致了消费者在看到流量账单时被吓一跳。
那么,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对运营商而言,应该推动国际流量结算的体系改革,降低国际漫游费用,并且通过更新系统,让账单回传更高效。虽然改革并非一早一夕,但要不断地在这方面做努力。与此同时,通过多渠道向消费者普及国际漫游费相关知识,如携手旅游网站、旅行社等直接面向国外游消费者的平台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此外,推出供租用的旅游地WIFI设备,如韩国Egg等,也是可以考虑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