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昨日,省环保局向我省14家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设置了治理达标的期限,其中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秦岭发电有限公司要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治污达标,其他12家企业在2006年底之前完成。
省环保局表示,此次要求限期治理的企业都是目前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给14家企业设置治污“大限”,旨在提高全省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和资源利用率,实现我省“十一五”污染物排放削减目标。
省环保局要求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治理方案,报经省环保局审查同意后,精心组织实施;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依法下达停产治理通知,并处罚款。各有关企业要及时解决限期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保证限期治理项目按期完成。限期治理单位接到限期治理项目决定后,应在3个月内提交限期治理项目治理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环保局审批。
附:14家排污超标企业名单
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新耀水泥厂
略阳铧厂沟金矿
西北化工研究院
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石头河电解锰厂
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兴化股份公司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西铁韩城水泥厂
西北植物研究所化工厂
榆林炼油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