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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矿平均资源回收率仅30%

   日期:2007-05-07     来源:媒体    浏览:249    评论:0    
核心提示:    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齐中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日前出版的《2007年能源蓝皮书》指出,我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一直十分低下,目前煤矿平均资源回收率为30%,不足世界先进水平的一半。      蓝皮书指
    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齐中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日前出版的《2007年能源蓝皮书》指出,我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一直十分低下,目前煤矿平均资源回收率为30%,不足世界先进水平的一半。  

    蓝皮书指出,我国目前最重要的煤炭产区在山西、陕西和内蒙古等地。  

    其中,山西是最大的煤炭产区,煤炭平均资源回采率只有40%左右,该省的乡镇煤矿回采率仅为10%到20%。 

    “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资源回收率能达到80%左右,他们每挖1吨煤只消耗1.2吨到1.3吨资源。平均而言,我国的煤炭回采率只有30%,不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一半。”蓝皮书主编崔民选博士说。 

    蓝皮书分析说,我国煤炭回采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采煤方法落后。土法采煤直接导致了资源的回采率低,开采方法落后还极易导致安全事故。此外,矿主为了利益,采厚弃薄,采易弃难,以大量消耗资源、缩短矿山服务年限为代价,使资源受到严重损失。 

    崔民选指出,按照2005年原煤产量21.9亿吨和30%的煤炭平均回采率计算,回采率提高1倍,全国每年将节约煤炭资源35亿吨左右。如果到2025年以前煤炭回采率大体保持50%的平均水平,则20年间将至少节约600亿吨煤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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