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工业处了解到,《贵州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贵州省黄磷行业准入条件》、《贵州省过磷酸钙行业准入条件》日前出台。据悉,三个准入条件旨在规范贵州省磷化工行业发展秩序、有效防止生态环境污染,提高磷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为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设定一道高门槛。
据了解,上述三个行业准入条件在产业布局、工艺技术装备、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指标、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做出系统、具体的规定。如《贵州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磷矿采选企业必须对各类品质的矿石实施综合开发利用,禁止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优矿低用等浪费资源的行为;《贵州省黄磷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黄磷生产装置及现有黄磷生产装置改造项目应该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进行建设;《贵州省过磷酸钙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单套过磷酸钙生产装置实物量生产能力必须达到20万吨/年,每吨过磷酸钙消耗磷矿石不得大于690千克/吨,消耗硫酸不得大于380千克/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