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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物回收现不正常现象

   日期:2007-07-23     来源:媒体    浏览:294    评论:0    
核心提示:    信息产业部官员今年4月在上海的一次高峰论坛上透露,我国可能模仿欧盟的一些管理办法,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考虑将颁布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进行升级。     今年3月1日实施的《电子信息
    信息产业部官员今年4月在上海的一次高峰论坛上透露,我国可能模仿欧盟的一些管理办法,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考虑将颁布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进行升级。
 
    今年3月1日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被业界誉为等同于欧盟有害物质指令即RoHS的中国版,它要求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应该在产品中杜绝使用六类有毒有害物质,并在产品上明确标示相关物质的含量、所在部位、环保使用年限以及能否回收再利用等。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电视机社会保有量约3.5亿台,洗衣机约1.7 亿台,电冰箱约1.3亿台,电脑、空调拥有量也相当大。按家电产品使用寿命10年至15年计算,现在国内需报废的电视机平均每年500万台以上,洗衣机约500万台,电冰箱约400万台。此外,电子及通讯器材,如电脑、手机、VCD、DVD等更新换代速度更快,报废量也急剧上升。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每年产生的电子电器废物总量高达820多万吨。这些含有大量有毒废物的电子垃圾,大多由街头“游击队”回收,最终流向私人作坊。而专业回收企业,长期处于“无米之炊”的窘境。
 
    高额利润引出“游击大军”
 
    一部脚踏车、一个街头摊位,挂一块写着“回收各种家用电器”的牌子——这样的场景,在国内许多城市都可见到。正是这样的散兵游勇构成了全国许多大城市电子废物回收的主力。目前,国内至少有上千处地下电子垃圾回收集散地,走街串巷的“游击队”人数至少十几万,他们织就了一张地下流通网,每年数百万件电子垃圾在这张网里流通。
 
    经“游击队”流通的电子废物命运如何?以一台18英寸的彩色电视机服役10多年,若图像清晰、外观良好,它就有两种出路:第一,经过简单除尘、清洗,或出现在二手电器市场柜台上,被在校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房屋出租人等购买,或流向农村,甚至“出口”到某些经济落后国家。第二,在广东、河南、浙江等地手工拆解,提取元器件的有用金属后,大量残余部分被当作普通生活垃圾扔进垃圾场。
 
    毫无疑问,“游击队”回收、处置电子废物,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自发进行的。业内人士透露,一台废旧电视机,从流动摊贩收购到卖给二手家电市场,经过维修、打磨、抛光、喷漆、组装,以高出收购价3至6倍的价格卖出。即使一些电器完全失去使用功能,效益也不能小觑。专家曾算过这样一笔账:1吨电路板,可分离出130公斤铜、20公斤锡、0.45公斤黄金,留下的残渣还能作为建筑材料、家具、绝缘材料的原料。每处置1吨电子垃圾,可获利润3000元至10000元。一年若处理100吨,年利润可达30万元至60万元。
 
    废物回收是把双刃剑
 
    应当看到,电子废物回收利用是把双刃剑:回收得当,它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是一座金矿,可以从中分离、提取金、银、铂等大量贵重金属;回收不当,电子废物中含有的大量危险、有毒、有害物质,将进入我们的生存环境,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电子产品多为塑料、金属混合体,一块小小的手机电路板上,就有镉、砷、锑、铍、铅、镍、锌等多种有毒金属;制造一台电脑需要的700多种化学原料中,一半以上对人体有害。电子废弃物若被随意丢弃、焚烧、掩埋、酸泡,会产生大量的废液、废气、废渣,严重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严重的生态灾难。比如,废旧铅酸电池中的汞、酸等一旦泄漏进入土壤和水源,这样的土地上生产出来的蔬菜和粮食将含有毒素;一粒小小的纽扣电池可污染600立方米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一号电池假如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土地失去农用价值,并造成永久性公害;一台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中的阴极射线管,含有大量铅,一旦进入土壤会严重污染水源,甚至影响儿童大脑发育。
 
    据报道,广东省贵屿镇是一处大型的电子垃圾拆解基地,当地有300多家企业专门从事电子垃圾拆解。另有3000多家手工拆解作坊,每年的拆解量高达150多万吨,而这其中大部分是洋电子垃圾。
 
    国家对专业电子废弃物收集企业要求很高,企业必须获得相应资质,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处置固定场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须无害化处理,因此投入和运营成本不小。他们的竞争对手则不然——“游击队”走街串巷收集,近乎零成本。
 
    健全法规是关键
 
    有关人士认为,“正规军”要打败“游击队”,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应尽快研究制订回收、利用、管理的法规,包括对电子废物回收利用市场的规范管理办法、企业市场准入特许资质等管理制度;制订电子废物拆卸加工、利用应遵循的规范和防止二次污染的管理规定等。与此同时,公安、环保、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门也应加入到规范收废行业发展的行列中来,加大管理力度。
 
    电子废物回收“正规军”中,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也不能缺位。对于电子垃圾,发达国家大多遵循这条原则:谁生产、销售、使用,谁负担相关环保费用。去年,欧盟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正式实施,每出口欧盟一台彩电或者一部手机,将被征收大约1欧元至20欧元的环保税,而含有铅、汞等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不得进入欧盟市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法案,要求消费者在购买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时,每件产品要缴纳1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税。根据法国政府起草的全国性电子垃圾回收办法,电子产品生产商将作为回收主力,承担其产品未来的回收及循环再利用费用;零售商则需在新家电的销售发票上标明其承诺:每出售1台新电器,就负责1台被淘汰电器回收过程中的运输费用。
 
    当然,发展、壮大电子废物回收的“正规军”,还得依靠市场之手。政府要做的是从税收、贷款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快编制专业处置的布点规划,鼓励正规企业扩大规模,让他们在与“游击队”的博弈中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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