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公布了针对钢铁工业产能过剩的新一轮调控目标。“十一五”期间,中国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2007年前淘汰5500万吨落后炼钢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严格控制钢铁工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将是新一轮钢铁工业调控的重点,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国在2004年末形成的4.2亿吨钢的产能中,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能力1亿吨,占总能力的27%;20吨以下的小转炉和小电炉能力5500万吨,占总能力的13.1%。中国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已明确规定要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和20吨及以下小转炉、小电炉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设备。
根据通知,改善目前国内钢铁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局面也是此番调控的目标之一。中国政府将结合城市钢厂搬迁和淘汰落后产能,建成曹妃甸等沿海钢铁基地,同时确保产品结构调整后,主要产品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2010年板带比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