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称将把非标准品质的沥青,纳入燃料油消费税征缴范围,引起业者较为关注。据隆众石化网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地方炼厂产出并以催化料、焦化料名义销售的、品质与燃料油基本无差异的油品数量约在10-15万吨/月上下,其余55-60万吨/月的数量均以沥青料或沥青的名义销售。对于燃料油市场来说,如后期地炼转产低标号国标沥青来规避消费税,燃料油市场供应势必减少,但当下地炼装置使用燃料油作为原料的不胜枚举,因此如假设成立,后期开工率必受影响,紧随之炼厂利润或受打压。隆众石化网燃料油分析师李丽丽认为,办法总比困难多,后期山东地炼仍会找到新的方法规避征税,而部分业者看好进口燃料油市场或成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