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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婴幼儿服装和进口内衣存在多种不合格问题

   日期:2007-03-16     来源:媒体    浏览:230    评论:0    
核心提示:    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产品专项抽查结果显示,进口婴幼儿服装和进口内衣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较多,其中,服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比较严重。      据了解,2007年2月,质检总局组织对北京、天
    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产品专项抽查结果显示,进口婴幼儿服装和进口内衣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较多,其中,服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比较严重。  

    据了解,2007年2月,质检总局组织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深圳10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婴幼儿服装和进口内衣实施了专项抽查。结果显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的各种情况依然存在,纤维成分、pH值、游离甲醛含量、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碱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服装标识等项目均有不合格。其中,服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比较严重。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平介绍,此次质检总局抽查的产品主要来自于意大利、法国、葡萄牙、希腊、日本、印度、泰国、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大都为知名品牌。各局的不合格率分别为:北京20%、天津64.3%、上海69.2%、江苏54.5%、浙江31.0%、福建15.4%、山东14.3%、湖北47.8%、广东77.3%、深圳54.5%。  

    刘德平指出,此次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了我国进口服装类商品存在多种不合格问题。由于进口服装大多不在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存在的商品质量问题检验检疫机构在关口难于控制。同时,国内部分消费者在消费心理方面注重品牌、款式、时尚等因素,忽视了衣着可能会给人身安全、健康造成损害,造成了在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而影响人身健康的进口服装有市场,也使得国外服装制造商及其代理商、销售商有可乘之机。  

    刘德平表示,为了保护我国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在口岸对进口服装安全卫生项目的抽查力度,对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服装将坚决实施退货处理;对进口服装发现的问题,将向进口国有关政府部门通报。今后,各地质检部门还将加强与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做好进口消费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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