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王女士来到陵县工商局投诉,她在县城政府路一家服装专卖店花168元购买了一件换季打折的连衣裙,由于当时专卖店要关门,也没有仔细的检查。回家后,王女士发现裙子的下端有残。第二天一早,王女士就赶到这家专卖店,要求更换服装。服务员说此品牌的裙子已经卖完,无货可换。王女士要求退货,服务员却称打折商品一概不退,王女士没有办法,只好求助工商局。
陵县工商局执法人员马上到该专卖店进行调查。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消法》有关规定,除非向消费者昭示商品存在瑕疵,否则商家应对打折和特价商品提供包修、包换、包退等售后服务。商家这种做法很不合理,最终,服装专卖店同意退货。
陵县工商局提示大家,消费者碰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消费者自身也要保管好购物小票,“这是享受售后服务的消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