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税局近日下发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落实32项税收优惠政策。该《实施意见》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纲要》精神,推进该市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而出台的。据悉,32项税收优惠政策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诸多税种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涉及农业种植和养殖、农业技术开发推广、渔业捕捞等方方面面,受益者则涵盖农村村镇、企业、机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