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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添明矾需维权执法同行

   日期:2014-07-02     浏览:93    评论:0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

日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7月1日《新闻晨报》)。

油条、馒头、面条加工过程中,从7月1日起要禁用明矾了,对很多像笔者一样的油条爱好者来说,这算是个好消息。说起来,油条等食品制作过程中加泡打粉或明矾,这早就不是新闻了,至于危害也早已听得耳朵起了老茧。可现实情况是,很多人明知可能对身体有害,可还是依然坚持在路边小摊吃油条。

虽然老百姓不是专家,但现在辨别油条加不加明矾的教程已经很多了,无论是看颜色、闻味道,还是其他更复杂的手段,只要用心,还是能看出门道来的。很多时候也是食客惰性强,维权意识不够,从而纵容了部分黑心摊主,致使问题成为常态。

要解决油条、馒头、面条加工过程中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有禁令当然好,但重点还在于落实。首先需要市民摆正思想,管住嘴巴,坚决不要再光顾问题食品的摊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优胜劣汰,倒逼摊点规范经营。而相关部门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不能让问题食品的流动摊点变成监管空白区,必须惩治一批过量添加明矾或泡打粉的“老油条”,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经营者意识到食品安全无小事,否则就会吃不了兜着走。还要对这些摊点进行引导、规范,纳入到正规的监管范畴中来。

希望与这条禁令相对应的,是市民群众对自己的身体负责,提高维权意识,主动检举揭发那些违规添加明矾的商户;是相关部门能找到一条解决老问题的新办法,并切实地推行下去。每天都能吃一根放心油条,这是我们老百姓的心声,也是对相关部门的要求。

 
标签: 明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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