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厦门市质监局将对近百批次热销食品进行抽查,并重点在安全卫生指标、添加剂及非食用原料等方面进行检测。
据介绍,在此次抽查中,17种非食用原料将成为“缉拿”的重点。它们分别是:粮食加工中的陈化粮、食用油中的地沟油、酱油中的非食用蛋白水解液、辣味制品中的苏丹红、肉制品中的非食用亚硝酸盐、乳制品中的动物水解蛋白、碳酸饮料中的非食用级二氧化碳、方便米线中的硼砂、膨化食品中的严重酸败油、糖果制品中的滑石粉、茶叶中的非食用色素、白酒中的甲醇、酱腌菜中的工业盐、黑木耳中的硫酸酮(镁)、西瓜籽炒货中的烧碱、水产制品中的禁用鱼药、腐竹中的吊白块等等。
从前一阶段对73家相关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情况看,厦门市食品生产企业总体情况较好。在对已获副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检查中,大多企业产品质量意识较强,保持了获证时的生产必备条件,同时做好原材料验收索证及添加剂使用记录工作,并未发现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回收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当然,也存在着部分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无相关记录、个别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的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的情况。
另外,质监部门在对未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中发现,有4家未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家酱腌菜、1家肉制品、1家膨化食品)仍在继续生产销售。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查封相关产品。质监部门表示,未获证生产企业,经整改仍达不到申证条件的,将予以取缔。